人活著,
可以卑微,可以自大,
可以謙虛,可以虛華,
端看個人怎麼看待周遭的人事物。

在台灣娛樂圈「混」超過十年,
我從來沒有因為自己是小宣傳,
而覺得渺小、必須鞠躬哈腰,
也從來沒有因為自己是記者,
而覺得偉大、必須擺譜裝屌,
但偏偏這圈子裡多的是自以為是的人,
其實,
一張小小的名片,
拿掉上班的單位,
拿掉名字上的頭銜,
剩下的是什麼呢?
上班的單位可以變,
名字上方的頭銜也可以變,
甚至手機、EMAIL都可以變,
但唯一不變的是那個打一出身就跟著的「名字」,
所以,
要讓別人看重、尊敬的是自己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大名,
而不是你的單位或頭銜啊!

很多朋友一致認為,
我就是有張令人畏懼的面孔和外表,
但真正熟稔後就會發現,
我是個常不懂得保護自己又單純得近乎白癡的傻子,
從入行以來,
我就一直希望自己保有稚子純真之心,
但最近卻發現愈來愈無法適應台灣娛樂圈的生態,
套句我最疼愛的藝人小朋友跟我說的:
「要好好考慮是不是還要待在娛樂圈囉!」

有時候,
被罵或被誤會我不想解釋,
不是因為我好欺負,
而是,
我實在不曉得該為自己當初單純的想法怎麼辯解,
如果讓對方發洩一下可以解決所有的事,
那麼,
就罵吧!
反正又不會少一塊肉,
但,
這一切,
並不意味著:
我。好。欺。負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onaydn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